列印時間:113/09/27 16:29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市組織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市公民宣誓登記後,有本法第七條第二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區公所撤銷其
登記,其死亡者,應為死亡之登記。
前項撤銷登記與死亡登記,均應報請市政府備案。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