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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僑居國外國民組織之商會工會教育會、中華會館各邑會所,在選舉前九十
日依所在地習慣成立者,視為依法成立之華僑團體。
華僑團體之備案,以選舉前九十日為之者為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