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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機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飛機修護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二、飛機性能提升及更新計畫之擬訂。
三、維護裝備、工具、航油補給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四、航材採購、庫儲及帳籍管理之規劃、督導。
五、預防保養計畫之規劃、督導。
六、機務訓練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七、機務相關證照之管理。
八、其他有關機務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