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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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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褒揚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宗教及禮制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受明令褒揚人,其生平事蹟得宣付國史館,並列入省(市)縣(市)志。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