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19:54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
法規類別:
立法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會之決議,應經過半數委員之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本會調查報告之定稿及公布,應經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行之。
本會委員對前項調查報告,有不同意見或協同意見者,本會應併同公布。
大法官解釋(舊制)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