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1 22:08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商業團體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7 條
直轄市商業會由左列會員組織之:
一、直轄市各業商業同業公會。
二、直轄市內經政府核給登記證照,而無商業同業公會組織之公司、行號。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