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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5 條
退休公務人員經懲戒法院判決減少退休(職、伍)金懲戒處分確定者,或依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按應扣減比率減少退休金者,其遺族領取之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應按相同扣減比率計給。
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人員受緩刑宣告而於緩刑期間亡故者,其遺族領取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按未扣減比率計給。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