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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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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5 條
主管機關得要求經營者提供各項會計憑證、財務報告及與財務報告有關之營運資料,經營者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