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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3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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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3 條
各使用單位所借 (領) 財物,因已損壞無法繼續使用且無修理價值已達報
廢年限者,應填具「財產減損單」,洽由財產經管部門依規定程序辦理報
廢。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