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2/04 02:13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預算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歲計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2 條
法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者,從其所定。但該條件或期限為法律所不許者,不在此限。
立法院就預算案所為之附帶決議,應由各該機關單位參照法令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