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4 05:15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漁業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2 條
為融通漁業資金,主管機關應會同有關機關,洽由金融機構,辦理各種漁業貸款。
金融主管機關及漁業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核准設立漁業金融機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