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4 07:17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氣墊船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0 條
駕駛室應設於隨時保持分視界之處。室內應裝設隨時可以操縱推進、氣昇、操舵及其他航行所需之裝置,包括指示機器運轉狀況之各項儀表裝置。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