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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2/04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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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信託業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0 條
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或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者,其行為負責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