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4 17:14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0 條
被上訴人在職務法庭第二審未判決前得提出答辯狀及其追加書狀,上訴人亦得提出上訴理由追加書狀。
職務法庭第二審認有必要時,得將前項書狀送達於他造。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