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能源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能源政策及氣候變遷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能源發展之政策與法規之制(訂)定、修正、解釋之擬議及推動。
二、本署施政計畫之編列、管考;能源計畫之管理、成果推廣及績效評鑑。
三、能源供需規劃與中長期能源發展計畫之研訂及推動。
四、能源部門溫室氣體減量與因應氣候變遷調適策略之研訂及推動。
五、能源政策經濟、環境衝擊分析與因應策略之研訂及推動。
六、能源經濟與能源資訊之調查、統計、分析及有關能源經濟指標之發布。
七、雙邊與多邊國際能源事務之參與、協調、聯繫及合作。
八、其他有關能源政策及能源部門氣候變遷推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