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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學生觀賞藝文展演補助及藝文體驗券發放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創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考量藝文展演數量、價格、種類、地點等事項,訂定補助條件、額度及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