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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海洋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研發成果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歸屬執行單位所有。
研發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歸屬國家所有:
一、涉及國家安全。
二、對海洋生態保育有重大影響。
三、經載明於公告、招標文件或契約。
四、其他經本會或所屬機關(構)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