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27 17:03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飼料及飼料添加物追溯追蹤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畜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飼料製造業者或販賣業者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公告限期使用電子發票者,應於公告期限內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及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使用電子發票。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