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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交通事業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地上權徵收補償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交通事業依本條例徵收取得之地上權,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外,穿越土地之上空者,於附表一補償率對應之級距自低限為起點以上全部登記地上權;穿越土地之地下者,以附表二補償率對應之級距自淺限為起點以下全部登記地上權。
圖表附件:
附表一穿越地上高度補償率表.PDF
附表一穿越地上高度補償率表.DOC
附表二穿越地下高度補償率表.PDF
附表二穿越地下高度補償率表.DOC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