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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彰化電力段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經指派擔任電車線設備維修及保養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25KV、電車線設備之保養、維修及故障處理事項。
二、災害事故之預防,通報協調及處理事項。
三、電車線設備維修有關之機具,保養與維修事項。
四、危害設備因素之處理、協調事項。
五、設備汰舊換新及施工事項。
六、新建改建工程之執行事項。
七、新建工程之監工、進度控制事項。
八、設備組件之研討與改進事項。
九、其它交辦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