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4 09:34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運用其編列之預算、科學技術發展經費或公共建設經費補助或購置供產業共用之研發、檢測、試量產等軟硬體設施。
依前項規定運用公共建設經費購置之軟硬體設施應達一定規模以上,並收取使用費作為維護之用。
前項軟硬體設施之範圍、一定規模之認定、使用費收取之基準、設施營運管理維護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