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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經濟部經貿人員培訓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教務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訓練計畫、訓練事務之研究、規劃及執行。
二、輔導計畫之研究、規劃與執行;學員報到、生活輔導、勤惰管理及退訓之處理。
三、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所屬行政機關(構)與事業機構職能、管理策略等訓練業務之研究、規劃及執行。
四、與國內外公私訓練機關(構)交流、聯繫之研究、規劃及執行。
五、本部經貿培訓之研究、規劃及執行。
六、其他有關教務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