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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務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財務報表之內容如下:
一、收支營運表。
二、現金流量表。
三、淨值變動表。
四、資產負債表。
五、財產清冊。
六、附註或附表。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報表,得依預、決算性質分別編製。
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報表之格式及項目,如附表三至附表十。
第一項第六款附註,準用法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二條規定。
圖表附件:
附表三 (財團法人名稱)收支營運(預計)表.PDF
附表四 (財團法人名稱)收支營運(決算)表.PDF
附表五 (財團法人名稱)現金流量(預計)表.PDF
附表六 (財團法人名稱)現金流量(決算)表.PDF
附表七 (財團法人名稱)淨值變動(預計)表.PDF
附表八 (財團法人名稱)淨值變動(決算)表.PDF
附表九 (財團法人名稱)資產負債表.PDF
附表十 (財團法人名稱)財產清冊.PDF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