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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戒治所組織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戒治所置秘書,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