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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展示教育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海洋科學與科技展示主題之擬訂、企劃及特別展示之規劃、執行。
二、委外營運團隊展示、特別展示及劇場節目規劃之審核。
三、數位博物館與數位學習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四、中小學、終身學習之海洋教育教學活動與教材教案之研究、企劃及推廣。
五、教育中心與附屬教育設施之營運及管理。
六、志工招募、導覽培訓、教育訓練與管理之規劃及執行。
七、海洋教育推廣圖書、折頁、視聽教材等出版品之規劃及發行。
八、其他有關展示教育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