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0/20 04:30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研究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社會教育、社區生活美學、社區營造、社區文化、特色產業及社區藝術展演等相關活動之策劃及執行。
二、前款業務之調查、研究、編輯及出版。
三、前二款相關文物之典藏管理。
四、其他有關研究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