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04:44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設置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科技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中心應訂定組織章程、人事管理、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國家機密保護
、稽核作業及其他規章,提經董事會通過後,報請監督機關備查。
本中心就其執行之公共事務,在不牴觸有關法律或法規命令之範圍內,得
訂定規章,並提經董事會通過後,報請監督機關備查。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