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2/22 18:23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信託業辦理不指定營運範圍方法金錢信託運用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財政部依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核准信託業其他營運範圍時,其營運範圍或方法及限額,由財政部另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