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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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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罷免辦事處及辦事人員之設置及徵求連署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選舉行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支持罷免案之辦事處以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為負責人;反對罷免案之辦事處以被罷免人為負責人。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