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2/05 02:48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組織規程(99.10.08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府置參事、技監、顧問、參議,承市長之命,辦理市政設計、撰擬及審
核法案、命令、工作計畫,並備諮詢有關市政等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