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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9 條
經經濟部核定編定之工業區,其屬非都市土地者,應於核定編定公告時,
由公告機關同時轉 知當地地政機關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
經濟部核定廢止編定之工業區,其屬非都市土地涉及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者
,應於土地使用分區依法核定後,始得辦理公告廢止編定;公告時,由公
告機關同時轉知當地地政機關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