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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工廠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勞動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8 條
工廠遇災變時,工人如有死亡或重大傷害者,應將經過情形及善後辦法,
於五日內申報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