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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7 條
勞工死亡,其指定受益人或遺屬向保險人請領其積存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
一、指定受益人或遺屬本人名義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
二、載有勞工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死亡診斷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判決書。
三、請領人與勞工非同一戶籍者,其證明身分關係之相關戶籍謄本。
四、指定受益人或遺屬應檢附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