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10:25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7 條
網路元件及營運作業活動適用之資金成本率應為該網路元件或營運作業活動所分離至之電信業務之資金成本率。
為多項業務共同使用之網路元件或營運作業活動,應就其分離至各項業務部份分別適用各項業務之資金成本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