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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技師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7 條
技師懲戒之處分確定後,由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及公開於資訊網路,並通知申請交付懲戒者、被付懲戒技師及其公會。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