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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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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基本法規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6 條
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三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所稱主管機關,指中央主管機關。
前項中央主管機關,依所涉事項之性質定之。不能定其主管機關者,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確定之。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