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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2/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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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6 條
油輪裝卸貨物或船舶加裝油料時,應圍設攔油設施;遇有溢漏,行為人應立即負責清除,並通知公民營事業。
前項情形,行為人未能清除者,由公民營事業逕予清除,其費用由船舶所有人或行為人負擔。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