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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6 條
本條例第七十八條所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完成之期日,依下列方式認定:
一、依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以整建或維護方式處理者:驗收完畢或驗收合格之日。
二、依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本文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或依本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以部分協議合建、部分權利變換方式實施者:依本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一項完成登記之日。
三、依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但書後段以協議合建或其他方式實施者:使用執照核發之日。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