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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刑事訴訟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56 條
裁判除關於保安處分者外,於確定後執行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
前項情形,檢察官於必要時,得於裁判法院送交卷宗前執行之。
判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