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03:16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植物診療師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5 條
各級植物診療師公會會員(代表)大會或理監事會議之決議有違反法令者,由社會行政主管機關撤銷之。
前項處分必要時亦得由主管機關為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