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17 07:37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輸出保險辦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5 條
本保險以國內出口商從事信用狀輸出交易,而於裝船前發生國外政治危險
或信用危險,致貨物無法輸出,或於裝船後發生國外政治危險以致貨款無
法匯回本國者為承保對象。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