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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住宅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5 條
新建住宅經辦理住宅性能評估達一定標準者,得予獎勵並登載於政府相關網站。
屋齡達一定年限之住宅,主管機關得酌予補助評估費用。
前項屋齡達一定年限之住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
大法官解釋(舊制)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