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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4 條
各動員準備方案主管機關為因應戰時全民防衛動員體系有效配合國軍防衛
作戰,應針對各分類計畫,依相關法令或以契約方式實施必要之演訓,其
需實員參演時,由分類計畫主管機關協調國軍、民防、消防、衛生機關及
緊急醫療機關支援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