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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大眾捷運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捷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3 條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對行車事故,應蒐集資料調查研究,分析原因,並採取預防措施。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