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1 22:18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土地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3 條
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
憲法法庭裁判(新制)
大法官解釋(舊制)
判例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