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0:57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兒童福利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3 條
利用或對兒童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各該罪就被害人係兒童已
設有特別處罰規定者,不在此限。
對於兒童犯告訴乃論之罪者,主管機關得獨立告訴。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