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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船舶登記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1 條
因變更船籍港而申請登記時,應檢具舊船籍港主管機關所給之登記簿影本,連同申請書一併附送。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