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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事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08 條
安全管理之檢核要項如左:
一、警衛機關或防護團之組織,是否健全,能否於緊急時迅速集合。
二、各種安全防護工作,是否依照規定實施。
三、消防救護器材及防火、防盜設備,是否敷用,有無已失時效或不堪使
用。
四、消防及救護訓練與演習,是否定期實施。
五、夜勤值班,是否依照規定辦理。
六、門禁是否嚴密,公私物件攜帶出入有無管理。
七、與當地有關安全防護機構,如警察機關及衛生單位等,有無經常保持
聯繫。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