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憲法
、
勞基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署設下列組、中心、室、巡防區指揮部及隊:
一、企劃組,分三科辦事。
二、巡防組,分五科辦事。
三、情報組,分四科辦事。
四、後勤組,分四科辦事。
五、通電資訊組,分四科辦事。
六、督察組,分三科辦事。
七、特別行動支援中心,分二科辦事。
八、秘書室,分三科辦事。
九、人事室,分四科辦事。
十、政風室,分二科辦事。
十一、主計室,分四科辦事。
十二、第一至第十三巡防區指揮部。
十三、通資作業隊,得於八中隊內調整辦事。
十四、警衛隊,得於八中隊內調整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