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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國際機場旅客入出境資料處理中心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中心得在中正、高雄國際機場及基隆、高雄國際港口分設旅客入出境資
料處理組,辦理各該機場、港口入出境旅客證照、安全、海關行李等檢查
通關資訊作業系統之管理、操作及資料處理等事項。
本中心得置駐外資訊作業人員,辦理旅客入出境資料處理事項。